宁德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2016年8月-2016年9月)

来源:宁德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发布时间: 2016-10-25 14:54 浏览量:{{ pvCount }}【字号:    

 

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交质监[2016]罚字第00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项目名称

G228线K84+336-K89+300霞浦三沙镇古桶至西山段路面改造工程

单位名称

福建禹宏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注册号

350300100018104

法定代表人

蔡开明

违法行为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上诉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宁德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6.8.1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交质监[2016]罚字第002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项目名称

国省干线公路纵三线蕉城外表(周宁界)至横二段(周宁至霍童段)工程

单位名称

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

3600002100050728-4

法定代表人

朱高妹

违法行为

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上诉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宁德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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