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宁德市交通局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
一、概述
多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本着“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勤政”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狠抓公开,不断健全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2015年,我局紧密围绕当前工作的重心,着力突出网上公开、媒体公开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深化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适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报送、审定、管理、公开以及公共性政策解读等各项流程,逐步健全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科室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落实体系;专门抽调数名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骨干,注重专人专职,深化业务素质,提升队伍质量;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经费实行实报实销,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载体建设。以改版后的365bet手机客户端网站为载体,为公众提供快速查询和办事入口,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工作网络平台建设。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坚持“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人员素质,明确公开的信息内容及责任人,亮化公开方式、流程及时限,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能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有关信息的需求。三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全局上下,包括局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部署,按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积极选送优秀人员参加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办举办的培训班,加强沟通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与不公开的信息目录。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12%;行政许可类信息21条,占2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占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8条,占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占1%;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5条,占3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占12%。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在部门网站上加设政策解读专栏,适时更新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政策,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同时,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配备有文字查询资料、计算机、复印机,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截止12月底,查询点运行情况良好,暂无公众前来申请查询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底,暂无公众前来申请查询政府信息,未产生收费、减免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局未接到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举报或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源头信息不规范。政府信息名目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要点有待进一步明确,公开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节点衔接不严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内容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度上还不够及时、全面;
(三)公开渠道不全面。网络平台服务功能不健全,档案局公开点信息不完整,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强化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特别要进一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强化与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沟通,逐步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兼顾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完善信息目录、优化公开要点,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有效整合网络信息资源,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七、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 量 单 位 |
2015 年度 |
历 年累 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0 |
156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0 |
156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